貴陽道路交通標線中導向箭頭的作用是批示前方道路僅可按路面上的導向箭頭行駛,給交通參與者提供導向方面的信息。它給予行人和駕駛員以確切的道路交通情報,使道路交通達到暢通,安全,低公害和節約能源的目的。
導向箭頭指示方向應包括:直行,直行或左轉,左轉,右轉,直行或右轉,掉頭,直行或掉頭,左轉或右專,左彎或向左合流,右彎或向右合流,直行、左轉或右轉。車輛的行駛方向應遵循導向箭頭的指示;導向箭頭指示方向應與禁止標志相匹配。
在道路路面標線施工過程中,導向箭頭施工設置標準如下:
1、交叉口進口道車道數大于或等于2條的進口道;
2、交叉口進口道車道數為1條,需規定車道行駛方向的進口道;
4、在車道數增加或縮減的路段上游車道;
5、設有專用車道的交叉口進口道和出口道;
6、在畸形、復雜交叉口的進口道和出口道;
7、在道路出口的分流處及道路入口的合流處;
8、路段中禁止變化車道前;
9、交叉口間距較短的出口道;
10、交叉口出口道為單向行駛的出口道;
11、基本路段過長的路段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