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志是顯示交通法規及道路信息的圖形符號,它可使交通法規得到形象、具體、簡明的表達,同時還表達了難以用文字描述的內容,用以管理交通、指示行車方向以保證道路暢通與行車安全的設施。適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一切專用公路,具有法令的性質,車輛、行人都必須遵守。貴陽道路標識廠家
交通設施的完善是衡量一個國家的發展和城市建設的基本標準。道路的暢通與有序使得人們出行效率提高從而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更加密切,古人說得好“路通財通”,只有道路順暢才能促進城市和國家的經濟增長?,F在道路上的交通設施很大程度上緩解了交通壓力,使道路即使在車流高峰期也能暢通無阻。交通設施多種多樣,例如交通標志牌,路面標線,護欄,隔離柵,照明設備,視線誘導標,防眩設施等。
道路交通標志牌通常設置在什么地方的?
1、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綜合考慮、布局合理、防止出現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象。信息應連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復顯示。
2、交通標志一般情況下應設置在道路行進方向右側或車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設置在左側,或左右來兩側同時設置。
3、為保證視認性,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但多不應超過四個;分開設置的標志,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
4、原則上要避免不同種類的標志并設。解除限制速度標志、解除禁止超車標志、路口優先通行標志、會車先行標志、停車讓行標志、減速讓行標志應單獨設置;
如條件受限制無法單獨設置時,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多不應超過兩種標志。標志板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
并設時,應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順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列。
5、警告標志不宜多設。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警告標志時,原則上只設置其中*需要的一個。(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道路前方)